正文

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天府第三幼儿园
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三部委第45号令)、《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337号令)、《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提高学生家长参与度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川教函[2023]269号)、《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提高学生家长参与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家园合力,现就切实提高家长参与度,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大意义。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幼儿身体健康,关系幼儿园发展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学生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家长关心、舆论关切、社会关注。

(二)要充分认识到家长的重大关切。

幼儿学生在园饮食安全是家长关心的头等大事,家长作为监护人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利益攸关方,应该成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三)要充分认识到家长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意义。

一是提高家长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度,有助于靠前了解幼儿园食品安全家长诉求,避免发生矛盾。二是提高家长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度,有助于协助及时解决幼儿园食品安全等问题隐患,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率,对提升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水平有重要促进作用。三是积极组织家长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师生家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从而提高幼儿园办学效益,提升社会满意度和美誉度。

二、组建管理机构,充分保障家长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正确履职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并结合幼儿园实际,成立成都市温江区天府第三幼儿园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 慧 党支部书记、园长

副组长:叶敏霞 执行园长

成 员:赵丹杨茂、年级组长3人)、幼儿园家委会代表(6人)。

职 责:

1.全面负责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2.下设常务办公室于总务处,由总务处牵头,德育处协助处理日常事务。

3.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组员对食堂安全管理的建议或者意见,商讨食堂安全监督管理相关事宜。

三、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

(一)明确监督要求。每学年对监督工作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更具法律法规及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监督工作方案需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同时通过校园公示栏、公众号等渠道公示公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二)完善监督程序。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应在幼儿园主导下开展,要完善两个程序。

1.食品安全监督员产生程序:

第一步,公开招募。幼儿园发布招募幼儿园食堂家长民主监督的公告,明确招募数量、条件、工作要求及申报时限等主要内容。

第二步,书面提交申请。家长在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需要明确履职能力,并表示服从幼儿园管理,遵守幼儿园规定等内容。

第三步,资格审核。幼儿园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卫健、市场监管、派出所等专业人士,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人员健康情况等,做好申请核验并择优选择。

第四步,双方签订承诺。幼儿园与申请通过参与监督家长签定监督行为承诺书,规范家长监督行为,明确参与监督家长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签订书面承诺书。参与监督家长要遵守有关监督纪律和要求,通过合理渠道反映诉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严禁借监督之机,随意拍摄传播视频,弄虛作假,制造事端。

第五步,开展培训。在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监督环节,幼儿园应在开展监督前对家长进行培训,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第六步,进行公示。幼儿园公示栏、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七步,幼儿园签发聘书。对签订书面承诺并通过培训的、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幼儿园签发聘书。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的聘期为1学年。期满后重新选聘,经本人申请也可续聘或提前解聘。

第八步,幼儿园发放监督证。幼儿园统一制作并发放监督员工作证,任期期满或因其它原因辞去督查员职务的,须交回监督员工作证。

2.开展学生食堂监督程序:

第一步,排定监督时间表。幼儿园与监督员进行协商,排定监督时间表,确定人员,定期监督,原则上每月应开展一次监督活动。

第二步,审核健康状况。监督员须提交健康证明,经食堂安全管理员审核之后开展监督。

第三步,开展食堂民主监督。监督员须在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员的陪同下开展监督,监督员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监督员现场开展民主监督时,幼儿园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家长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堂工作建议,并请监督员签字确认,参与监督的家长不得恶意炒作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或通过其他渠道反映诉求。幼儿园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整改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给参与监督的家长。

第四步,反馈意见建议。幼儿园设立专门电话(见公示栏)、意见箱等方式完善和畅通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指定总务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汇总家长监督意见建议,建立监督工作问题台账。幼儿园要及时研究解决家长反映的内容,并将意见建议采纳或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家长

四、明确监督内容,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组织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全程监督

按照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有序组织家长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家长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监督。线上监督主要通过幼儿园电话、公众号、网络邮箱、家长群等平台,开放做好菜谱、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信息公示等;定期开展线下监督,线下监督内容原则上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环节。

1.食堂招标及采购。对于幼儿园自主招标及采购项目,邀请家长召开家园沟通会,在食材供货商选择等方面听取家长意见。因招标不是每期都进行招标,故根据需要参加,若聘期内有自主招标及采购项目,则根据总务处或德育处通知按时参加。

2.食材询价及验收入库。幼儿园有计划按流程组织家长参与片区食材询价,到校监督食材验收入库,查看食材检验报告、食材感官品质等。总务处制定计划,对询价、验收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监督员根据计划进行监督。

3.食材加工制作。到校监督家长原则上采取“明厨亮灶”系统,监督食堂加工卫生环境、食材加工操作等。如要进入食堂加工区域的家长须提前向幼儿园书面申请,提供健康证明,经幼儿园许可后,方可由幼儿园组织家长按食堂有关操作规范进入加工区域开展监督。

4.食堂菜谱制定。幼儿园可邀请具备食品营养健康专业知识或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家长参与食堂菜谱制定,并广泛听取家长对菜谱的意见建议。

5.食堂分餐用餐。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组织家长参与陪餐,监督食堂菜品营养风味、菜品质量、份量和食堂分餐用餐情况等,陪餐需按规定缴纳当日伙食费。

6.信息公示。在食堂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菜谱、食材价格、食堂资金使用情况等各类信息。

7.满意度测评。幼儿园应定期开展食堂满意度测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利用召开家长会、开展网络测评等,了解家长幼儿园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

五、食品安全监督员具备的条件及权利义务

(一)食品安全监督员具备的条件

1.是学生法定监护人。

2.关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热心公益事业,有相应的食堂安全生产知识。

3.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的能力,具备2年以上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经历或管理经验的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勇于发表意见建议;无不良嗜好及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在指定社区医院办有健康证;

6.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能够坚持在本岗位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监督任务。

(二)食品安全监督员的权利

1.知情权。经幼儿园批准,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相关会议、培训、活动等,了解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

2.监督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幼儿园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事项情况进行监督。

3.建议权。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幼儿园提出工作建议,并就建设事项落实工作,向幼儿园提出改进意见。

(三)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义务

1.积极进行监督任务,参加有关学习活动,按照要求汇报工作情况。

2.坚持文明督查,不得干预幼儿园正常工作,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工作规定,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监督或发布监督信息。

六、明确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

广泛学习借鉴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的成熟案例和成功经验,不断优化监督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家长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民主监督,营造食品安全家园共治良好氛围。

七、公示实施

本方案将通过幼儿园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将意见及建议发至邮箱:354384299@qq.com。

公示15个工作日后如无意见,即开始实施。

附件1: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申请书.docx

附件2: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承诺书.docx

附件3: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记录表.docx

成都市温江区天府第三幼儿园

2023年10月